一、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委托本所对房地产进行价值或价格评估,本所向委托方提供估价报告书。
二、委托方应根据本所的要求提供以下资料:
委托需知:
A、有关权属证明
1、委托方(夫妻双方)有效身份证
2、土地使用证及附图
3、地上建筑物产权证明及附图
4、房地产他项权利登记文件
5、以有偿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须提供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转让合同
B、委估房地产基础资料
1、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用地文件、土地取得情况及费用资料
2、规划部门的批准文件(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工程规划许可证)
3、项目建议书、可行性报告、设计方案及有关部门批复
4、项目的规划批准文件(包括地块面积、用途、容积率、覆盖率、规划红线等)
5、市政配套设施情况和勘测定界资料
6、投资情况、建设工程概预算或决算资料
7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售价、预售情况等说明
8、委估地块的地形图、综合管线图、总平面布置图
9、委估房屋的建筑平面图、结构平面图、施工图
10、评估所需要的其它资料